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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造形思考課堂上,談及「完美」與「不完美」,探討了「完整」與「完成」。

向來希望作品能臻「完美」,然什麼才是真正的完美?

那樣的美是否就是美?

世上沒有完人,是否也無所謂完美?

建築中有人欣賞廢墟的殘美,也有管線外露、結構外露或清水模這類粗獷的、像是未完成的美;古蹟維修界有一派的觀念,呈現的是一幢建築的生命歷程,認為建築與人一樣有生、老、病、死,主張維持或延長建物在這世界的生存機制即可,不需特意去做修復的動作,這是建物必經的歷程,因此保留了每一個時期留在建築上的歷史痕跡,不因修復(護)而加深破壞。

提到「修復」這門複雜的學問,修與不修、修多少,是古蹟維修中很難拿捏的部分,有些人不愛使用「修復」一辭,而選擇使用「修謢」,差別在於「修」的程度,『修復』是希望回復到過去某時期的狀態;『修護』則是僅修補重要結構或是面臨風化侵蝕等狀況的部分,著重於延長建物的生命,強調減少「干預」。幾年前隨著修課,看了些相關的案件,也在生活中發現到台灣許許多多的古蹟(或歷史建築)一修古味就不見了,完完全全成了另一棟「新」的建築樣貌,反失其原先歷經歲月流逝而烙印的痕跡,抹除了其上的「歷史」,我不知道這樣的「完美」是否真的「完美」?但我不認同這種非要修到如此新穎才叫修古蹟的概念。

造型思考課中,老師提出「愈少的完整、愈多的自由,殘缺給予更多的想像空間。」一說,我想著,或許古蹟這一對象存於今的意義,除了歷史、文化的價值,還有讓人發思古之悠情的空間場域吧!越多的修繕只是徒增破壞罷了,畢竟誰也無法完全明白過去的全貌為何,又或者,哪個時期的樣貌才算是全貌呢?如此看來,也許殘缺美更適合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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